互聯網改變語言:"Geek"和"Nerd"現在是褒義詞了嗎?
瑞典活動家正試圖迫使一部字典修改其中對"Nerd"的定義。經過二十年的"挪用"後,"Nerd"和它的同類詞"極客(Geek)"現在是否已經完全不隱含貶義了?
在1984年的電影《阿呆反擊戰》(Revenge of the Nerds)中,其中一位主角在振奮人心的終場演講時這樣開頭:"我是個呆子。"
電影情節或許有些卡通化,但電影本身揭示了一種特定的文化背景──當時,"nerd"不善於人際交往,甚至地位低下。而擅長體育的"運動健將(Jock)",或是其他社會上的成功人士最終往往會成為贏家。顛倒這種結果就可以造成喜劇效果。
現在,情況變了。
2010年的電影《社交網絡》(The Social Network)源於迥異的社會環境。如今,"nerd"或"極客"可以成為渴望成功且不擇手段的人──就像身著拉鏈連帽衫的戈登•蓋柯(Gordon Gekko,電影《華爾街》中的大反派,不擇手段的股市大亨)。
現在,當人們想到"極客"和"nerd"時,他們很可能是指比爾•蓋茨、史蒂夫•喬布斯和馬克•朱克伯格這樣的人。他們依靠自己的想像力和技術成為了億萬富翁。
歷史上的極客如今也受人稱頌。阿蘭•圖靈(Alan Turing)和尼古拉•特斯拉(Nikola Tesla)留下的遺產讓人熱情澎湃。在正確預測美國總統大選結果後,《紐約時報》博客作者、統計學極客奈特•希爾夫(Nate Silver)出人意料地被追捧為大選中的明星。本期《New Scientist》雜誌建議:"致想當總統的人:請極客,不要請專家"。
運動員們也毫不害羞地自詡"nerd"。最近剛獲選為"年度最性感男士"的明尼蘇達維京人隊球員克里斯•克拉沃(Chris Kluwe)在發表獲獎感言時說:"感覺有點奇怪,因為我是個電腦遊戲迷。"
單身人士在交友網站上將"nerd"或"geek"作為褒義詞來自我描述。此外,無數的博客把娜塔麗•波特曼(Natalie Portman)這樣的明星列為"極客"或者將蒂姆•伯頓(Tim Burton,美國著名導演)和海倫娜•伯翰•卡特 (Helena Bonham Carter,著名女演員)這樣的人列為"nerdy成功夫妻"。
近幾年許多喜劇把"極客"塑造成了英雄,比如《屋事生非》(Spaced)中癡迷於漫畫、電腦遊戲和星球大戰的蒂姆•比斯利(Tim Bisley),《生活大爆炸》里早熟的物理學家謝爾頓•庫珀(Sheldon Cooper)。
在《007:大破天幕危機》(Skyfall)中,邦德的裝備專家Q變成了一名聰明過人的電腦極客。
"geek"和"nerd"這兩個詞已經"挪用"很久了。
英文"nerd"一詞最早出自兒童作家兼插畫家蘇斯(Seuss)博士創造的一種毛茸茸的小動物。
韋氏詞典在這個單詞的詞源中將1950年出版的《If I Ran the Zoo》作為各種來源中領先的競爭者。
韋氏詞典副主編科瑞•斯坦普爾(Kory Stamper)說:"第一份書面參考文獻出現在1951年,這提高了該詞由蘇斯博士首創這個論斷的可信度。"
同年,《新聞週刊》上發表了這個定義:"在底特律,曾經被稱為'drip'(指身材瘦小、性格軟弱、不受人關注)和'square'(指為人老實、重義氣、守規矩)的傢伙現在叫做'nerd'。"
斯坦普爾說,"nerd"這個詞一直不怎麼引人注目,直到上世紀70年代末,電腦熱潮讓它名氣大增。
電影《阿呆反擊戰》中將人們腦海中"nerd"群體的映像固定為:不善交際,頭腦聰明,特別精通技術。
"這個詞的使用率一度陷入低潮,後來,隨著越來越多人開始學習HTML並建立個人網站,它才開始更加流行",斯坦普爾說道。"上世紀90年代中期,這個詞再度流行,但是依然帶有貶義。詞義轉變速度很慢,直到二十一世紀它才開始具備中性含義。"
"geek"這個詞出現更早,上世紀初,它用來指狂歡節上只會表演咬掉小雞腦袋的演員。
由於它們的來源大不相同,很容易証明"nerd"和"geek"這兩個詞的意思並不一樣,前者的貶義更強。有人發現它們在英美兩國的使用情況也有所不同,兩個國家都使用"geek",但"nerd"感覺沒那麼英式。
斯坦普爾稱,現在"nerd"這個詞意味著深入瞭解特定領域的知識,而"geek"似乎具有了"nerd"曾經有過的更偏向技術的寓意。這種挪用很常見。例如,許多人改變了"queer"這個單詞的含義。
當用於自我描述時,geek一詞通常與其他詞連用,例如"統計學極客"、"物理極客"、"歷史極客"乃至"雞尾酒極客",這些都是標準用法。一些詞典編纂者還沒來得及更新"nerd"和"geek"的新含義。
在瑞典,有人發起網上請願,要求修改詞典中"nerd"一詞的定義──頭腦簡單且可笑的人。這一活動已經徵集了4000多個簽名。據報導,瑞典學院稱以後可能會將這個定義修改得更為中性。
英國著名作家尼爾•蓋曼(Neil Gaiman)稱,他注意到,這兩個單詞上世紀80年代後在英國流行的速度"令人難以置信"。在2012年倫敦奧運會開幕式上,萬維網發明人蒂姆•伯納斯•李(Tim Berners-Lee)得到熱烈歡呼,隨後,那些稱為"geek"的人開始受到崇拜。
"nerd"一詞的挪用是"一次勝利的戰鬥",蓋曼說:"這就像許多原本有冒犯之意的單詞,被冒犯之人卻將其視為榮譽勛章。"
隨著狂熱者越來越多,傳統的"nerd"和"geek"愛好(星際迷航、漫畫、動畫、電腦遊戲)都在成為主流。
《American Nerd: The Story of My People》作者本傑明•紐金特(Benjamin Nugent)說,一些自稱nerd和geek的人懷念自己讓人感覺叛逆的日子。他說,在這種傳統上面向男性和男性主導的亞文化中,女性的加入是巨大的進步。但精英級的nerd和geek喜歡在Reddit這樣的論壇上嘲諷那些自認為是nerd和geek,卻被人認為缺乏資格的人。
有人寫道:"在我心中,nerd是熱衷(並且非常擅長)某個領域的人,無論是數學、愛爾蘭問下、遊戲D&D、植物學還是其他別的。按照這個意思衍伸,它變成了特定文化的一部分,觀看這種電視劇和穿著這種衣服。這種概念又大不一樣了。許多人認為它貶低了這個詞。"
博客作者兼遊戲設計師JR Blackwell說,儘管現在geek和nerd主要用於自稱,但有許多不同的解釋。
正如蓋曼所言:"如今,人們都擁有自己癡迷的領域(nerd-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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