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是全世界最賺錢的科技公司,但賺錢之道包括利用過時的稅法,每年避稅數億元,例如蘋果在內華達州雷諾市成立辦公室,只雇用不到十人,把現金管理和投資業務轉到雷諾,內華達州的企業稅和資本利得稅率為「零」,就免掉在總部加州必須繳納的8.84%企業稅。
據蘋果申報資料,蘋果會計部門成功的把70%獲利轉至海外稅率較低的地方。
報導指出,蘋果雖然是合法避稅,但每年避稅金額高達數十億元,包括在愛爾蘭、荷蘭、盧森堡、英屬維京群島等低稅賦國家成立子公司,有些地方的蘋果公司甚至只有信箱或是毫不起眼的辦公室,就節稅無數。
紐約時報訪問到協助制定避稅策略的前蘋果公司前主管,據這些主管指出,蘋果是率先採用所謂「雙愛爾蘭加荷蘭三明治」避稅會計技巧的企業,利用會計作業把獲利經愛爾蘭、荷蘭子公司流至加勒比海,轉進轉出之間,避過數十億稅款。
據財政部前經濟學家蘇利文推算,若未採取這些避稅做法,蘋果去年在美國可能需多繳24億元聯邦稅,但去年獲利342億元實際上在全球總共僅納稅33億元,換算稅率9.8% 。
蘋果在業務起飛之際,於2006年在雷諾成立Braeburn Capital公司,負責蘋果的管理和投資,自Braeburn Capital成立以來,蘋果的現金投資和利息所得達25億元,但完全不用繳納加州的8.74%稅賦。
蘋果發表聲明表示,蘋果一切業務均依循「最高道德標準」,遵循適用法律和會計準則,聲明並說,蘋果的美國業務在2012會計年度上半年產生近50億元的聯邦和地方所得稅,蘋果繳納的鉅額稅款對地方、州和聯邦政府均有貢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