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星期三

[知識經濟] 免費課程 - Google 新聞: 美一男子“免費佔樓”引爭議 -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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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一男子"免費佔樓"引爭議 - 新華網
Feb 9th 2012, 01:07

    美國得克薩斯州一名男子去年6月搬入一棟遭人廢棄的房屋,利用法律漏洞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但法院6日裁定,這名"免費佔樓者"必須搬走。

    肯尼思•魯賓遜現年51歲,他在得克薩斯州弗勞爾芒德鎮佔據一棟價值超過33萬美元的"廢棄房"。

    這棟房共兩層,房內使用面積大約300平方米,還有前草坪、後花園以及遊泳池。根據當地政府部門記錄,原房主為威廉•弗格森,2005年以33.2萬美元購入這棟房,但在大約3年後因無力償還貸款而遺棄,房屋隨後處于閒置狀態。

    自去年6月起,魯賓遜擅自搬進房內,援用當地法律"逆權侵佔"條款,主張房屋所有權。

    美國一些州法律界定,他人不經土地或房屋原業主同意,持續佔有土地或房屋超過一定時限後,原業主訴訟權終止,佔房者可成為新業主且不付任何代價,即逆權侵佔。

    由于原業主不知所蹤、當初辦理抵押貸款的中介機構已經倒閉,這棟房成為"無主房"。魯賓遜認定自己符合逆權侵佔條件,花16美元向法院申請房屋所有權,承諾居住期間依法繳稅和業主聯合會相關費用。

    房屋留置權所有人美國銀行上月向法院提交訴訟,尋求房屋所有權。法官6日裁定魯賓遜本月13日前搬走,可提起上訴。

    "免費佔樓"使得魯賓遜成為當地名人。他在網際網路上建立網站,有償教授一些希望效倣他做法的人,出售相關電子書籍;其他一些網站紛紛跟進,以"免費獲得有價房產"為噱頭,有償推出相關課程。

    得州北部一些地區官員抱怨,涉及逆權侵佔的案件近來明顯增多,使得他們不得不暫停受理。

    依照警方記錄,阿靈頓市一名女護士去年9月外出旅行回家後,發現門鎖遭偷換,兩臺電視不翼而飛。一名住在屋內、名為安東尼•布朗的男子自稱已經"認領"房屋,聲稱護士涉嫌非法侵入。護士要求查看書面材料,布朗提議護士以2000美元"回購"房屋。布朗去年10月遭警方逮捕。

    塔倫特縣治安官克林特•伯吉斯說,不少涉及逆權侵佔案件的當事人承認接觸過魯賓遜。

    魯賓遜的鄰居對他"免費佔樓"相當反感。他們認為,如果魯賓遜想要那棟房子,必須像其他人一樣花錢購買。

    魯賓遜在網站上描述自己"自信、慎重、有眼光和睿智",解釋開設網站是不希望媒體誤導公眾。

    "有人以為,一些流浪漢花15美元提交書面材料,便可獲一棟價值30萬美元的房子,"魯賓遜說,"不是那樣,那是整件事的要點。"

    一些法律業內人士解釋,逆權侵佔法律追溯期較長,得州通常為10年,且這一條款多適用處理道路、草坪或其他涉及公共邊界的地產所有權糾紛。

    紐約市紐曼•費拉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盧卡斯•費拉拉說:"某人不花錢佔用另一個的財產,這一概念相當不符合美國人的習慣……即便政府決定佔用你的財產,同樣必須付錢。"

    聖克拉拉大學馬克庫拉應用倫理學中心項目主管戴維•德科斯認為,即便魯賓遜的行為合法,卻不合理。

    德科斯說,依照托馬斯•阿基納等大哲學家的觀點,盜竊在某些狀況下可以理解。譬如,一個人面臨極度緊急狀況時,可以不花錢從雜貨店�拿食物,因為食物可滿足人類需求。"但(魯賓遜的行為)冒犯我們的道德感……法律允許的行為道義上不一定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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