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2547)日勝生-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以下簡稱IFRSs) 對財務報告可能產生之影響。
1.事實發生日:101/04/12
2.公司名稱: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99年12月3日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辦理揭露國際會計準則對本公司財務報告項目之影響。
6.因應措施:
公告採用IFRSs之民國101年1月1日開帳日財務影響如下:
(1)董事會通過日期:101年4月12日。
(2)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之時間:民國102年1月1日。
(3)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IFRSs轉換進度係依IFRSs轉換計畫執行無誤。
(4)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
A.營建收入之認列:轉換為IFRSs後,公司於房地預售前已對建案開發完成規劃及建築設計,且購屋者不論於開始建築前或建築中對建物主要結構均無權參與設計或修改;則建屋過程中,建造期間在建工程之風險並未移轉與購屋者,此類型合約非屬工程合約,而係為產品銷售合約,應於房屋出售時始認列收入。
B.資本公積-認股權:可轉換公司債中之轉換權,依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定可列為資本公積-轉換權。但轉換為IFRSs後,可轉換公司債中若有價格重設權,其轉換權應屬金融負債。
C.遞延收入之認列: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紅利積點產生之負債應於點數發生時估列並認列推銷費用。轉換為IFRSs後,銷售商品屬紅利積點之收入應遞延至實際履行兌換義務時認列收入。
(5)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針對可能產生重大之會計差異,初步評估將使採用IFRSs之民國101年1月1日開帳日之合併股東權益減少9,933,119仟元、未提撥保留盈餘減少9,961,507仟元,主要係自採用IFRSs起,建案須採「全部完工法」之會計認列原則予以認列建案之收入、獲利 (取代原先之「完工百分法」),惟本公司「新店美河市案」將於今年(101年)完工交屋,故國際會計準則公報之實施(102年1月1日起)對本集團盈餘、股東權益之影響實屬有限。
(6)評價作業方式,包括係自行評估或委託獨立評價人員評價及評價方法,並敘明會計師複核意見內容:
A.評價作業方式:除退休金係以精算師出具之退休金精算評估為依據調整外,其餘係自行評估。
B.會計師複核意見:上述採用IFRSs後對首次轉換日合併財務報表可能之影響金額,已洽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楊清鎮會計師、蔡宏祥會計師出具複核意見書,其複核意見內容摘錄如下:本會計師依據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三日臺證治字第
○九九○○三六四七一號函令規定,對第一段所述之日勝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前開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
(7)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上述係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擬選擇之會計政策編製,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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