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0日 星期三

[知識經濟] 業務技巧 - Google 新聞: 維護漁業資源 加強查緝非法漁撈 - 澎湖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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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漁業資源 加強查緝非法漁撈 - 澎湖時報
May 31st 2012, 06:02

●為維護澎湖地區漁業資源、加強查緝非法漁撈行為,地檢署召開「查緝從事非法漁撈」專案會議。

地檢署召開「查緝從事非法漁撈」專案會議
 (本報訊)澎湖地檢署為維護澎湖地區漁業資源,保護合法作業漁民之權益及生計並兼顧居民海鮮食品食的安全,特於前日邀集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澎湖縣調查站、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南部地區巡防局十三巡防區、岸巡七二大隊、岸巡第七總隊、第八海巡隊、機動查緝隊等單位召開「101年澎湖地區查緝從事非法漁撈」專案會議,會議中藉由各單位實際執行作法之討論及交流,共同研擬查緝非法漁撈犯行之具體作法,期望能確實維護澎湖地區民眾權益,打擊不法行為並凝聚各單位查緝之共識及力量。
 會議中,地檢署林檢察長首先感謝各機關代表與會,她表示,依據漁業署統計資料,澎湖地區99年迄101年1至3月漁民收獲量是逐年遞減中,而非法漁撈的毒、電、炸魚,對海洋生態產生很大的影響,毒魚更是嚴重戕害國土的安全,且透過食物鏈威脅民眾飲食來源的安全,為此我們必須以更積極的行動來進行查緝工作以保障民眾的權益。
 林檢察長進一步表示,日前在雲林海巡等單位查獲1公噸以上的氰化鉀毒物,造成社會民眾極大的震憾,更顯示查緝非法漁撈的工作刻不容緩。
 會議中,各與會單位就現有查緝非法漁撈業務之作法進行報告,報告內容精實,有助於其他與會單位查緝技巧之精進,亦達到業務交流之目的。
 地檢署亦請吳檢察官及高主任檢察官分別就「非法捕魚的態樣與偵查要領」及「從法庭公訴看非法漁撈事證之補強」提出專題報告,期將法律專業與第一線執法機關交流,以提升非法漁撈的蒐證及執法能力,如此方能順利將犯罪者繩之以法。
 林檢察長最後裁示,地檢署查緝非法漁撈業務之聯繫窗口由吳檢察官巡龍擔任,該署每月亦排定檢察官及檢察事務官輪值此項業務,各單位如業務上有問題可隨時與承辦人聯繫。林檢察長並做成6項結論,請與會各單位配合辦理,第一、建請縣府農漁局加強辦理漁民法治教育宣導並加強宣導檢舉獎金及檢舉電話(縣政府農漁局檢舉電話926-2620,海巡署檢舉電話118),以提高檢舉意願。第二、請七二大隊及第七總隊於7月中旬前完成6場次的海巡義務役人員教育訓練,並由第八海巡隊同仁擔任講座,以充實第一線人員查緝技巧。第三、農漁局曾於業務執行中發生遭圍船事件,將來辦理重點船隻查緝時,請事先通知第八海巡隊等相關單位協助,以保障公權力之執行。第四、特定船隻及重點海域請加強巡查之密度,以及時發掘犯罪。第五、請調查站協助情資之蒐報。第六、請地檢署檢察官於實施公訴時落實舉證責任,對於情節重大案件要主動具體求刑,對於判決量刑落差較大者應積極上訴,以遏止非法歪風,不讓非法漁民心存僥倖。

2012-05-31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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