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鼎4月稅前淨利增逾4成,Q2營收/獲利看增 May 16th 2012, 01:52 精實新聞 2012-05-16 09:52:22 記者 王彤勻 報導 廢棄物及焚化爐營運商崑鼎(6803)自結4月非合併損益數字,單月營業利益連續3個月維持成長,月增42.72%為5749.7萬元,稅前淨利亦月增43.17%為5723.2萬元,唯和去年同期相比則呈現小幅衰退。累積今年前4月營業利益為1.79億元、年減1.42%,稅前淨利為1.78億元、年減0.86%。展望後市,公司表示,第二季為夏日用電高峰,可望大幅推升公司售電收入,因此第二季營收、獲利都將較第一季有不錯成長。 崑鼎表示,4月獲利月增幅度大,主要是因為每年4月都會固定計入新店、樹林焚化爐收入的結算款。 崑鼎隸屬中鼎集團(9933),屬投資控股公司,子公司包括從事焚化爐營運及維護的信鼎、廢棄物收集的暉鼎、從事台中烏日垃圾資源回收場興建營運計畫的倫鼎、從事苗栗竹南垃圾焚化廠興建計劃的裕鼎、與昱晶合資從事太陽能電廠系統開發的昱鼎、從事澳門地區廢棄物處理的瑞鼎,以及從事中國廣州地區廢棄物處理的廣鼎。其中,信鼎佔崑鼎去年營收比重43%、暉鼎佔22%,裕鼎、倫鼎則各佔12%、13%,瑞鼎佔10%,目前市場仍以台灣為主。 若以產品組合區分,崑鼎去年以垃圾處理費收入、售電收入佔營收比重最高,分佔38%、36%,攤提建設費收入佔13%、清運收入佔2%、其他收入則佔11%。 有興趣此篇文章的網友,同時也看過下列文章 | 愛之味及子公司採用IFRSs對1月1日合併財報之開帳影響數 May 16th 2012, 01:31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217)愛之味-公告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s)對本公司及子公司 101年1月1日合併財務報告之開帳影響數 1.事實發生日:101/05/15 2.公司名稱: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證交所99年12月3日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1)董事會通過日期:101/05/15 (2)採用IFRSs編製財報之時間:102/01/01 (3)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IFRSs轉換計畫之內容及執進度皆符合主管機關規範之IFRSs轉換計畫執行,目前除「完成編製IFRSs民國101年比較財務資訊」刻正依序進行中外,餘皆已執行完成。 (4)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 A.所得稅 a.依新修訂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分類規定,將帳列預付款項下之「預付所得稅」重分類為「當期所得稅資產」;帳列「應付所得稅」重分類為「當期所得稅負債」。 b.依照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無相關之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轉換至國際會計準則後,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一律分類為非流動項目。 c.本公司辦理資產重估之土地依法計提之土地增值稅準備,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係表達於「各項準備-土地增值稅準備」;惟因土地增值稅係屬所得稅範圍,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規定應表達於「遞延所得稅負債」項下。故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轉換日將「土地增值稅準備」重分類至「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B.金融資產:權益工具 依現行證券發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本公司持有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及興櫃公司股票,係以成本衡量,惟依照IAS39之規定,權益工具僅在無活絡市場且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始能以成本衡量。對於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當該等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亦即該等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或於區間內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合理評估,並用以估計公允價值),應以公允價值衡量。故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轉換日將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平價值衡量,並重新分類為「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C.用品盤存 轉換至國際會計準則前,用品盤存列於預付款項下,轉換至國際會計準則後,用品盤存中之設備備品因只能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一併使用,故於轉換日將其重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 D.出租資產、閒置資產及其他資產之分類 本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尚未決定用途之土地帳列於「固定資產」;出租資產、閒置資產及登記於他人名下之土地帳列於「其他資產」項下;轉換為國際會計準則後依其性質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或「投資性不動產」。 E.預付設備款 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前,購置設備之預付款列於固定資產項下之預付設備款。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購置設備之預付款則列為預付款項,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F.土地使用權之分類 依照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本公司之大陸子公司所持有之土地使用權分類為「無形資產」。轉換為國際會計準則後,應適用租賃會計帳列「長期預付租金」項下,並逐期攤銷至租金費用,故於轉換日將土地使用權自「無形資產」項下重分類至「長期預付租金」。 G.退貨估計 依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依經驗估計銷貨後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於產品出售當年度認列銷貨收入時,並估計銷貨退回乘算毛利率認列應付估計退貨款,帳列「其他應付款」,而合併子公司則因金額非屬重大未予估列。惟轉換至國際會計準則後,因退貨估計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之規定,係因過去事件所產生之現時義務,且金額及時點均具有不確定性,故於轉換日調增「存貨」、「銷貨退回及折讓之短期負債」,調減「其他應付款」、「非控制權益」及「保留盈餘」。 H.員工福利 a.帶薪休假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帶薪休假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於實際支付時認列相關費用。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帶薪休假費用,故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轉換日調增「應付費用」,調減「保留盈餘」及「非控制權益」。 b.退休金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照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確定福利義務進行精算評價並認列相關退休金成本及應計退休金負債;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之規定,應對確定福利義務進行精算評價。本公司及子公司因重新精算並將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於轉換日歸零,故調增「應計退休金負債」,並調減「保留盈餘」及「非控制權益」。 另依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若帳列之應計退休金負債低於最低退休金負債,應將不足之部分補列;惟依據國際會計準則並無最低退休金負債之規定,故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轉換日調減沖銷帳列「遞延退休金成本」、「未認列退休金成本淨損失」及「應計退休金負債」。 I.累積換算調整數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有關累積換算調整數豁免之規定,選擇以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調整數歸零,俟後產生之兌換差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匯率變動之影響」規定處理。故於轉換日全數調減帳列「累積換算調整數」,並調增「保留盈餘」。 J.未實現重估值 本公司及子公司配合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對於在轉換日前已依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重估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選擇以該重估價值作為重估價日之認定成本。故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轉換日全數調減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並調增「保留盈餘」。 K.資本公積-長期投資之調整 依我國現行財務會計準則公報所產生帳列之「資本公積-長期投資」,除國際會計準則有特別規定或涉及公司法及經濟部相關函令者,於轉換日不做調整外,其餘不符合國際會計準則規定者,應於轉換日調整至「保留盈餘」,故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轉換日全數沖銷帳列「資本公積-長期投資」結轉至「保留盈餘」。 L.採用權益法投資之調整 本公司及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關聯企業配合本公司轉換至國際會計準則進行分析與調節,主要調節項目包括員工福利調整等。本公司及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關聯企業因上述調節,致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轉換日按其應有之帳面價值調減「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未認列退休金成本淨損失」及「保留盈餘」。 (5)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 針對可能產生重大之會計差異,初步評估將使採用IFRSs之民國101年1月1日開帳日之合併股東權益減少182,961仟元、未分配盈餘增加88,815仟元。 (6)評價作業方式及會計師複核意見內容: 前述退休金影響數係以精算師出具之退休金精算報告為依據,其餘項目係本公司自行評估。另洽建興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鈴雯會計師及蔡淑滿會計師出具複核意見書,其複核意見內容摘錄如下:本會計師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99年12月3日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規定,對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產生影響之項目及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此項財務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 (7)上開可能產生影響之項目及金額,係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民國100年12月22日公布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所擬採用之會計政策,及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擬選擇之會計政策編製,後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有興趣此篇文章的網友,同時也看過下列文章 | 愛之味可轉換公司債及現增計畫變更事宜 May 16th 2012, 01:29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217)愛之味-公告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及現金增資變更計畫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1/05/15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0/04/15 3.變動原因: 本公司此次因食品市場受到外在環境的影響及歐債危機影響下,擬暫停興建綠色健康生技廠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經審慎評估後,基於營運保守穩健原則,並使資金之運用更有效率,以保障股東最大權益,將增建廠房及機器設備計劃,變更資金運用計畫項目為償還銀行借款250,000仟元,以加強償債能力改善長短期資金結構及增加資金運用效率,提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 (1)計畫變更前: 興建廠房 139,000仟元 購置機器設備 111,000仟元 合計 250,000仟元 (2)計畫變更後: 償還銀行借款 250,000仟元 合計 250,000仟元 5.預計執行進度:變更後計畫預計於101年第二季執行完畢。 6.預計完成日期:101年第二季。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預計本次計劃變更後,旋即於101年第二季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可立即節省利息支出,預計101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3,112仟元,另自102年度起可節省利息支出4,933仟元。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 (1)計畫變更前:本公司為因應消費者對於綠色養生食品日漸重視,所帶動之高品質及低負擔之健康食品需求,擬以本次所募得資金中之250,000仟元用以興建綠色健康生技廠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除可更強化產品線多樣化並擴大其市場佔有率之外,更可增進其生產效率及提升其整體利潤。 (2)計畫變更後:預計101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3,112仟元,另自102年度起可節省利息支出4,933仟元。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本次變更後計畫,係將原計畫用於增建廠房及機器設備共計250,000仟元轉為償還銀行借款250,000仟元,除可減少利息支出,提昇獲利能力外,並可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將有正面之助益。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 (1)本次募集資金計畫變更之必要性、合理性 愛之味公司100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二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現金增資之原計劃-增建廠房139,000仟元及購置機器設備111,000仟元,係因客觀環境之變遷加上歐洲主權債務危機,造成全球金融動盪,經審慎評估後,基於營運保守穩健原則,並使資金之運用更有效率,以保障股東最大權益,本次擬變更原擴購廠房及機器設備計劃250,000仟元,用以轉為償還銀行借款250,000仟元,以減少利息支出,改善財務結構。整體而言,基於股東利益之最大考量,並強化長期資金之財務結構,以降低營運風險,提升該公司產業競爭力,將原計畫作適度變更,尚屬合理及必要。 (2)變更後預計效益及進度達成可行性 愛之味公司預計變更後新計劃於101年第二季償還銀行借款250,000仟元,預計101年度可節省利息支出3,112仟元,自102年度起每年可節省利息支出4,933仟元;另經檢視愛之味公司101年3月31經會計師核閱之資產負債表及借款合約,其各項預計償還之借款債務確屬存在,且並無不得提前償還之限制條款,故愛之味公司預計效益及資金運用之進度尚屬合理。 (3)對股東權益之影響 愛之味公司本次變更後計畫,係將原計畫用於增建廠房及機器設備之250,000仟元全數轉為償還銀行借款250,000仟元,除可減少利息支出,提升獲利能力外,並可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對股東權益將有正面之助益。 有興趣此篇文章的網友,同時也看過下列文章 | 技嘉採用IFRSs之101年1月1日開帳日財務影響 May 16th 2012, 01:22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2376)技嘉-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以下簡稱IFRSs)之101年1月1日開帳日財務影響。 1.事實發生日:101/05/15 2.公司名稱: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99.12.3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公告採用IFRSs對101/01/01開帳日影響如下: (1)董事會通過日期:101/05/15 (2)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之時間:102/01/01 (3)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係依IFRSs轉換計畫執行。 (4)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 (A)所得稅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係依其相關負債或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規定,企業不得將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分類為流動資產或負債。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母子公司間交易產生之未實現損益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應適用之稅率應採買方稅率或賣方稅率並無明文規定,本公司係採賣方稅率計算之。 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規定,於合併財務報表中,暫時性差異係藉由比較合併財務報表中資產及負債之帳面金額與適當之課稅基礎所決定,本公司之課稅基礎係參照集團內各個體之所得稅申報書所決定,故於合併報表中,於考量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應適用之稅率時,應採用買方稅率計算之。 (B)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本公司及子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依民國100年7月7日修正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或於區間內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能合理評估,並用以估計公允價值),應以公允價值衡量。 (C)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供出租使用之不動產,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係表達於「其他資產」;依國際會計準則第4 0 號「投資性不動產」規定,符合定義之投資性不動產應表達於「投資性不動產」。 (D)土地使用權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係分類為無形資產項下。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規定,應視為長期營業租賃之預付租金處理。本公司及子公司土地使用權應重分類至長期預付租金。 (E)員工福利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公司係於實際支付時認列相關費用。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累積未休假獎金費用。 (F)退休金 退休金精算採用之折現率,係依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18號第23段規定應參酌之因素訂定。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規定,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與退休金計畫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市場之國家,應使用政府公債(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市場殖利率。 本公司退休金精算損益,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採緩衝區法認列為當期淨退休金成本。 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規定,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中。 (G)投資關聯企業/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當喪失重大影響而停止採用權益法時,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剩餘投資應以改變時等比例之帳面價值作為成本,帳上若有因長期股權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或其他股東權益調整項目餘額時 應於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時按比例轉銷,以計算處分損益。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規定,應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對原關聯企業所剩餘之投資,並以該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時之公允價值,視為原始認列為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帳上若有因長期股權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或其他股東權益調整項目餘額時,於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時全數轉銷,以計算處分損益。被投資公司增發新股時,各股東非按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但未喪失重大影響,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投資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值之增減數應調整資本公積及長期股權投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規定,股權增加應依取得投資處理,股權減少則依處分投資處理並認列處分損益。 (H)累積換算調整數 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提供的豁免項目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為零。 (I)特別盈餘公積 依民國101年4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本公司因選擇將累積換算調整數轉入未分配盈餘,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新台幣458,249仟元,並同額減少保留盈餘新台幣458,249仟元。 (J)資本公積-長期投資 被投資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時,若各股東非按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但未喪失重大影響,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投資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值之增減數應調整資本公積及長期股權投資。惟依國際會計準則規定,股權增加應依取得投資處理,股權減少則依處分投資處理並認列處分損益,配合本公司企業合併豁免的選用,本公司將因持股比例變動產生之「資本公積-長期投資」轉列保留盈餘。 (5)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本公司初步評估首次適用(101/01/01)IFRSs,影響合併財務報表,股東權益減少新台幣159,115仟元,特別盈餘公積增加新台幣458,249仟元,累積換算調整數減少新台幣630,692仟元,資本公積減少新台幣2,970仟元未實現重估增值減少新台幣5,382仟元及綜合淨利增加21,680仟元。 (6)評價作業方式: (A)評價作業方式:以上評估作業係分別依據獨立精算專家之報告或公司自行計算評估。 (B)會計師複核意見:採用IFRSs後對首次轉換日合併財務報表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經會計師複核並無重大違反之情事。 (7)若僅係評估或測試資料,則敘明未來實際數字可能有變動: 上述影響金額本公司係依目前認可之法規、會計原則及環境與狀況所做成的評估,嗣後可能因法規、環境或狀況之改變而變更。 有興趣此篇文章的網友,同時也看過下列文章 | 力麗採用IFRSs之101年1月1日開帳日及第1季財報影響 May 16th 2012, 01:16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444)力麗-公告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簡稱IFRSs)之民國101年1月1日開帳日及民國101年第一季財務報告影響
1.事實發生日:101/05/15 2.公司名稱: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99年12月3日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 (1)董事會通過日期:101年05月15日。 (2)採用IFRSs編製財務報告之時間:本公司依照主管機關規定,101年01月01日為IFRSs 轉換日,102年01月01日為IFRSs開始採用日。 (3)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進度:本公司IFRSs轉換進度係依IFRSs轉換計畫執行無誤。 (4)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 經評估現行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s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存在之重大差異如下: a.員工福利-短期可累積帶薪假: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短期支薪假給付未有明文規定,通常於實際支付時入帳。轉換至IFRSs後,對於可累積支薪假給付,應於員工提供勞務而增加其未來應得之支薪假給付時認列費用。 b.員工福利-確定福利退休金計畫: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精算損益係採用緩衝區法按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攤銷認列於損益項下。轉換至IFRSs後,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規定精算之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係選擇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於權益變動表認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予重分類至損益。 c.投資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關聯企業之會計處理暨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之調整: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被投資公司增發新股而投資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投資比例發生變動,而使投資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者,其增減數應調整「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及「長期股權投資」。轉換至IFRSs後,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變動而未喪失重大影響者,係視為推定取得或處分關聯企業部分股權。此外,依台灣證券交易所發布之「我國採用IFRSs問答集」,不符合IFRSs規定或未涉及公司法及經濟部相關函令之資本公積項目,應於轉換日進行相關調整。合併公司依台灣證券交易所發布之「我國採用IFRSs問答集」規定,於實務上不可行之情形下,無須追溯調整會計處理,僅將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轉列保留盈餘。另,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被投資公司因發行員工認股權或可轉換公司債,帳上認列相關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或資本公積-認股權(若轉換權符合列為權益之規定), 投資公司將按持股比例認列相關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或資本公積-認股權,轉換至IFRSs後,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或資本公積-認股權並非透過其他綜合損益認列於被投資者之權益,且該等資本公積非屬投資者可享有之權益份額,投資者不按比例認列相關資本公積。 d.關聯企業會計政策之一致性調整: 針對相似情況下類似交易及事件,合併公司於採用權益法所用關聯企業財務報表予以調整,以符合合併公司依IFRSs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會計政策及豁免選項。 e.建設業認列收入方式: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若工程符合完工比例法認列損益之條件,依完工比例認列售屋損益,反之則採全部完工法認列損益;轉換至IFRSs後,若不符合IAS11之認列要件,則需將預售房地之收入認列時點改按IAS18規定,於該房地商品主要風險已移轉予買方,且賣方亦無有效控制力認列相關收入及成本。 (5)採用IFRSs後對財務報告重要項目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針對可能產生重大之會計差異,初步評估將使民國101年1月1日開帳日之合併總資產減少171,386仟元、合併總負債增加93,384仟元、合併股東權益減少264,770仟元影響項目如下: 1.存貨-營建業:減少174,429仟元 2.預付款項:增加28,884仟元 3.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減少17,602仟元 4.固定資產淨額:增加314,301仟元 5.出租資產:減少485,723仟元 6.遞延費用:減少31,824仟元 7.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增加20,645仟元 8.什項資產:增加174,362仟元 9.未休假給付負債:增加10,390仟元 10.土地增值準備:減少96,653仟元 11.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增加96,653仟元 12.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83,800仟元 13.其他負債-其他:減少806仟元 14.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減少104,800仟元 15.特別盈餘公積:增加40,464仟元 16.累積換算調整數:增加924仟元 17.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增加43,872仟元 18.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增加3,570仟元 19.未實現重估增值:減少245,158仟元 20.少數股權:減少3,642仟元 以及民國101年3月31日之合併總資產增加339,828仟元、合併總負債增加91,493仟元 、合併股東權益增加248,335仟元影響項目如下: 1.存貨-營建業:減少36,765仟元 2.預付款項:增加25,749仟元 3.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增加356,269仟元 4.固定資產淨額:增加189,036仟元 5.出租資產:減少519,005仟元 6.遞延費用:減少28,026仟元 7.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增加20,324仟元 8.什項資產:增加332,246仟元 9.未休假給付負債:增加10,390仟元 10.土地增值準備:減少96,653仟元 11.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增加96,653仟元 12.應計退休金負債:增加81,909仟元 13.其他負債-其他:減少806仟元 14.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減少104,800仟元 15.特別盈餘公積:增加40,464仟元 16.累積盈餘:增加238,707仟元 17.累積換算調整數:增加499仟元 18.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增加43,872仟元 19.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增加248,590仟元 20.未實現重估增值:減少245,158仟元 21.少數股權:增加26,161仟元 (6)評價作業方式及會計師複核意見內容: A.前述退休金影響數係以精算師出具之退休金精算評估為依據、其餘項目係本公司自行評估。 B.會計師複核意見:上述採用IFRSs後對首次轉換日合併財務報表可能之影響金額,已洽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余鴻賓會計師、洪國田會計師出具複核意見書,其複核意見內容摘錄如下:本會計師依據民國99年12月3日臺證治字第0990036471 號函令規定,對第一段所述之力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編製之前開可能產生之影響金額進行複核,並未發現前開資訊有重大違反之情事。 (7)前述影響數可能因未來主管機關發布規範採用IFRSs相關事項之函令暨國內其他法令因配合採用IFRSs修改規定所影響而有所變動。 有興趣此篇文章的網友,同時也看過下列文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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